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失败案例

2017-08-30 09:16 阅读 2,971 次 评论 0 条

1.材料提交截至日期
2017年,应届生落户上海的材料提交截至日期是6月15日,个人及公司相关材料须由企业人事在此日期前提交至事务中心,若超过此日期仍未提交,则无法落户(即使本人分数达到标准分)。

2.自设专业
自设专业是指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而学校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立的专业。这些专业被认定为重点学科,急需学科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学校没有及时申报,那么事务中心在认定时就不会给予相应学科加分。

3.离职率
应届生离职率:应届生离职率是事务中心考核企业信誉度的重要指标。前一年进入企业的应届生全部离职的企业,会被取消落户资格(即使本人分数达到标准分)。

4.增值税
对于非法人企业的要求中有一条是:“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16年以前,无需提交上一年度所有月份的交税材料。但2016年,要求提交企业12个月所有月份的交税材料。若企业有些月份没有交税,需要提交相应说明。说明经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落户申请资格。
但是有的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此时就会被毙掉。造成最终无法通过审核,和其签订三方的应届生(不论个人分数是否达到标准分)均无法落户。

5.社保
研究生期间,在校生实习,实习公司(非最终签订三方的公司)为缴纳社保,之后取消。办理应届生落户时,实习公司向事务中心提交了说明。最终,落户失败。
一般情况下,事务中心给出的理由是“不符合应届毕业生落户资格”。(即使本人分数达到标准分)

分类:应届生落户 标签:

发表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