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irstjob.com.cn/folder76/folder79/2017-08-07/3650.html持有《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的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落户本市须按本告知事项办理。
一、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移送的毕业生信息后,公安部门将依照户口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对毕业生户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公安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上政务大厅(www.shanghai.gov.cn)公布核验结果,并提供实时查询,毕业生也可通过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模块落户审批查询中进行查询。
二、经网上查询通过核验的毕业生,应当凭《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所列证明材料到对应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如有疑问,毕业生可登陆上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police.sh.cn)中的“咨询求助平台”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