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延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2017-02-08 18:14 阅读 1,431 次 评论 0 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市政府2012年制定实施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2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分类:上海居住证 标签:上海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