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引进人才”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8月15日

2016-09-22 10:06 阅读 22,912 次 评论 0 条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8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沪人社法〔2016〕301号】,其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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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力发(2010)44号】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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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力发(2009)23号】延长有效期至2017年8月15日
http://www.12333sh.gov.cn/201412333/xxgk/flfg/gfxwj/qt/201608/t20160830_12471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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