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单位公函

2016-03-09 21:41 阅读 2,693 次 评论 0 条

关于为留学回国人员XXX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婚姻状况。出国前何年何月在何学校毕业,获何学历学位。何年何月公费(自费)出国留学,在何国何大学学习何专业,于何年何月获何(学历)学位,于何年何月回国。回国后简历,于何年何月来我单位(公司)工作,因何理由(说明具体理由)同意为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家属情况:配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毕业学校(包括国内、国外最高学历),现国内工作单位,随迁/归情况:申请随迁、国外随归、放弃随迁或放弃随归。

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随迁/归情况:申请随迁、国外随归、放弃随迁或放弃随归。

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和配偶、子女现国内户籍地址(或国籍)、身份证号码,所属公安局及管辖派出所。(出国时已注销国内户籍的,须注明何年何月在何管辖地公安派出所注销及身份证号码)。

户口落上海市某某区某某路某弄某号某室(或上海市社区公共户),所属公安局及管辖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留学回国人员某某某的档案由本单位管理(或某某人才服务中心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管理)(须附人事档案接收单位的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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